定期聘用合同和怀孕

当孕妇从主要 工作 地点休产假时没有任何问题,她在 工作 地点永久工作,并在工作簿中有记录。 但是如果一个女性在 定期工作合同中工作 并且发现怀孕,那么她的合同期限即将结束。 他们有权解雇她吗?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做什么?

从事定期雇佣合同的孕妇的行为

根据俄罗斯和乌克兰的“劳动法”,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一样的:根据雇员的书面声明,要求一名担任职位的女性将合同期限延长到最多分娩。 收到这样的文件后,雇主有义务延长这个期限。 在这种情况下,妇女仍必须提供证明她怀孕的证明,但每月不超过三次。 但是,合同不需要在分娩后延长合同。 在这种情况下,怀孕和分娩的津贴得到保留,并且为了照顾孩子而得到报酬,有必要正式确定新的就业合同。

如果一个女人发现了怀孕的问题,而且现有的就业合同是全职员工临时缺勤的时期,那么当法律允许最终解雇孕妇时,如果没有可能将其转移到另一个工作场所。

即使定期雇佣合同尚未结束,也不允许解雇孕妇。 除企业清盘或停止紧急活动外,单方面采取个人举措。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,雇主试图以互利的方式解决所有问题,并忠于孕妇。

这种临时性的劳动合同和怀孕不应该吓倒一个女人,最重要的是要知道她的权利,并且可以自由地使用它们来保护个人利益。